各系(部)、处(室):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推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产学研结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开展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院级教改项目立项以教学一线人员、青年教师为主体,范围主要是结合我院实际,围绕高职院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开展研究与实践课题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是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学历,能主持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位申请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负责人原则上只为1人,项目组一般应不少于3人,不多于5人。
2.重点项目必须副高以上(含副高)人员方可申请。
3.已立项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已承担教改项目但未完成者不得申请第二个项目的负责人。
5.2014年院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6.申请者可以参照《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教改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申报。
三、研究周期与资助额度
院级教改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无资助项目三类。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5年,研究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重点项目1500元/项,一般项目700元/项。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人填写《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上报系(部),各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初审同意后,在2016年10月14日前统一上报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许明欣处(地址:机电楼B208室,联系电话:13393480033,6966),电子稿发送至:908981024@qq.com。
2.申报项目应结合学院实际,具有实用性、操作性、建设性,避免研究内容空泛、问题针对不明确、操作性不强、罗列日常工作、工作总结性的项目,保证上报项目质量。
3.申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禁伪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两年内不得再进行项目申报。
附件:
附件1 2016年院级教改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 学院2016年度教改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