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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学生行为规范

时间:2016-11-3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提高学生的综合岗位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企业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学生、员工的特殊双重身份,为规范学生顶岗实习行为,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道德行为规范

1.严于律己,作风正派。行为举止要体现个人综合素质和学院的整体形象,在企业内走路时要做到两人成行、三人成列,衣冠整洁,不大声喧哗。

2.热爱公物,勤俭节约。热爱企业的一草一木,不践踏草坪,爱惜车间班组的桌椅板凳等公共物品,不乱写乱画。对在岗位上实习的工件、材料要及时进行回收,不要轻易丢弃。

3.积极进取,公平竞争。要充分利用岗位提供的实习条件,在企业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实习作业,不要干扰破坏他人的作业,更不要更换上交的作业。

4.禁止吸烟、不说脏话。在企业内,不管在公共场所还是在车间班组,要严格按照企业标准要求自己,不准吸烟,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

5.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二、日常管理行为规范

1.离校前须认真学习学院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端正实习态度,明确实习目的,了解实习任务,并签订《学生顶岗实习承诺书》。

2.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须填写《顶岗实习申请表》,并负责将顶岗实习委托书和实习计划书送至实习单位。

3.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在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校内指导教师,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校内指导教师,以便校内指导教师抽查指导。

4.主动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可通过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每周至少联系一次。

5.自觉遵守学院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作息,不迟到,不误工,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单位的批准,并及时向校内指导教师报告。

6.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虚心向技术人员、一线工人学习,增强劳动观念和工作责任心。

7.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认真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按阶段提交实习作业,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

8.认真做好实习现场工作记录,按要求填写《顶岗实习周志》,为撰写实习报告积累资料,为实习考核提供依据。

9.实习期间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院指导教师报告。

10.顶岗实习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如因个人原因确需变更实习单位的,须征得校内指导教师同意并取得原实习单位的谅解。若因实习单位方面原因的,必须上报校内指导教师和学院,由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联系证实后,方可办理相关的离岗手续,并调换到新的顶岗实习单位,不允许先离岗后报告。

11.实习结束后独立完成顶岗实习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指导教师;

(2)实习单位简介,任务完成情况,实习岗位的基本业务流程与工作要求,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与自身适应情况,所在岗位问题分析与建议等; 

(3)实习总结,包括对实习过程的感受和实习收获,重点是实习过程中职业素质和岗位综合能力提升方面的内容;

(4)实习指导教师评定。

12.实习结束后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交《顶岗实习手册》,由系部存档备案。

三、操作行为规范

1.在顶岗实习前要接受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

2.实习期间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3.在指定绿色通道内行走,在安全操作区域内和指定工位上进行生产,不得在警戒区域内生产、行走或停留。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防止高空坠落物件砸伤。

5.在企业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各个工种的具体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和生产。

6.认真阅读顶岗实习车间、工段设备技术资料,对照说明书核对设备主要元器件,研究设备装配、控制原理图,理清生产工艺流程,序化顶岗实习主要技术环节,为实际操作做好准备。

7.在重要顶岗实习岗位,要严格遵守技术保密工作,严格履行进出登记手续。

8.实习期内应参加相应的保险,一旦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可由保险公司按保险规定给予补偿。

四、对违反行为规范的相关处理

1.对于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纪律的学生,按照工厂管理制度和学院管理制度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2.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累计时间达2次者,取消本次实习资格,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可准予补修实习环节。如时间无法安排,则延期毕业。

3.因病请假不能参加实习,或缺勤累计超过规定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可准予补修实习环节。

4.擅自不参加顶岗实习,或未经学院及实习单位同意擅离岗位者,取消本次实习资格,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期间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5.不按时上交实习报告或其它相关材料者,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6.实习期间未接受安全教育,在实习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所在系部和带队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承担相应责任,属于个人原因出现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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