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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时间:2016-11-3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顶岗实习是综合实践性最强的教学环节,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部分,也是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前的一次“实战演习”。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和教育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为保证我院学生顶岗实习质量,特制定《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一、顶岗实习单位确定

1.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2.为保证顶岗实习教学质量,各系部、专业教研室要加强和相关企业的联系、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建设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并与实习单位按照“八有”要求签定《顶岗实习校企合作协议书》,确保实习条件、实习教学任务和企业指导教师得到落实。

3.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各系统一安排,统一组织。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自行联系单位者,联系好实习单位后,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系部审核同意后,并签订《顶岗实习三方协议》(见附件)方可自主实习。

4. 学生个人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其工作岗位必须与专业相符或相近,否则顶岗实习成绩无效。

二、顶岗实习手续

1. 各系结合本专业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标准等,制定“顶岗实习计划”,系部留存。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必须向系里填写“个人顶岗实习计划”,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留存系部。各系应严格落实各项实习计划执行情况,教务处督查顶岗实习中的工作纪律、实习教学质量,教务处协助系部与实习单位协调学生就业安置。

2. 学生顶岗实习前,要求实习单位为学生购买至少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

3. 各系在顶岗实习前必须召开“实习安全动员会”,具体部署。

4. 结合“顶岗实习计划”,系部负责落实学生行程,保证学生安全赶赴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

5. 各系与实习所在单位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评分,评定顶岗实习成绩,并召开实习总结交流会。

6、顶岗实习学生,经过顶岗实习培训和安全教育后方可赴实习单位实习。

7. 学生顶岗实习前,都必须签《顶岗实习协议书》(三方)和《顶岗实习申请书》。自主实习学生除上述两项外,还应填写《顶岗实习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审批表》,注明实习单位意见、系部意见,审批通过后汇总系部备案。各系应严格控制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学生数量。

8. 实习完毕,学生填写“顶岗实习总结”,交系部保存。

9.实习期间,凡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要在第6学期5月份左右,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返校处理补考等遗留问题。

三、顶岗实习要求

1. 在某一实习单位连续顶岗实习时间不能少于12周(以顶岗实习单位证明起止日期计算),擅离岗位未经学院同意者,按实习不合格处理。

2. 无正当理由不得自行离开实习单位。若由于顶岗实习单位单方面原因,必须上报指导教师和系(部),由指导教师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系证实后,方可办理相关的离岗手续,并调换到新的顶岗实习单位,不允许先离岗后报告,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纪律。

3. 统一组织的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每周向所在系汇报实习动态,严格要求学生,保障实习纪律和教学效果,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4. 学生单独实习的人员,到岗后立即报告指定指导教师、辅导员;第一周内将企业的公休日时间或学生的换休时间告知指导教师、辅导员,以便指导教师抽查指导;

5. 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一切违规违法犯罪活动。

6. 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生产安排,听从指导教师,虚心学习,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克服困难,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7. 实习中,认真及时、准确客观、完整无误地每周在顶岗实习管理系统(如不具备网络条件,可每周填写纸质实习周志)上填写实习周志,接受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的指导。实习结束后,完成“顶岗实习总结报告”。

8. 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关注学院网页,及时了解和掌握学院及专业的相关要求,确保实习圆满完成。

9. 实习完毕,实习学生必须及时将《顶岗实习手册》上交到各系,作为毕业实习成绩考核依据之一。

违反上述要求之一的学生,其实习成绩记为不合格。并取消该生当年度的毕业生资格。

四、顶岗实习成绩评定

1. 顶岗实习成绩构成

实习成绩=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分*50% + 校内指导教师评分(实习表现、实习周志、实习总结报告)*50% 。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评分按百分制记分。实习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2. 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内容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分: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职业素质表现、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评定。

校内指导教师评分: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履行系(部)、学院相关规定、顶岗实习表现和实习周志、实习总结等方面进行评定。

五、顶岗实习质量控制及管理

1.成立由院系领导组成的顶岗实习质量控制工作组,对顶岗实习进行全过程监管。

2.顶岗实习第二周检查顶岗实习计划制定情况。

3.系(部)每月与学生和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的实习计划执行情况,了解带队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实习期间,系(部)领导到实习单位视察学生实习情况不少于2次,并作好“学生顶岗实习现场指导记录”。院领导、教务处不定期抽查,并深入实习一线调研,了解师生实习动态,了解企业动态,促进校企合作、促进学生就业。

4.顶岗实习期间系部指导教师、辅导员要做好同指导学生的联系记录,每2周不少于1次。

5.顶岗实习结束后,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实习总结完成情况。

6.在顶岗实习结束一周内,学院组织学生和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四方评价”问卷调查,收集学生和实习单位对顶岗实习的建议和信息,并及时向相关教师和部门反馈。一周后,将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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