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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试行)

时间:2016-05-24  来源:教务处   点击: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师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主体作用,积极调动教师的内动力,切实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建立和完善学院教师治教治学机制决定在各系部成立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

    一、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

    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工作教师共同参与教学事务,发表自身教学主张的平台,是各系部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的民主组织。

    二、工作职责

1.按照学院在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及相关管理办法,研究探索提升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质量的方法;

2.负责本系(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或修订;

    3.负责把控专业发展方向,专业课程内容建设,制定课程考核方案;负责组织系部教师建立交流学习机制,对系部教学执行、企业合作、顶岗实习过程进行监督等;

    4.向学院提供教学方面的建设意见。

三、机构及人员组成

  1.学院各系(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原则上委员中本系教职工为系部教职工总数的30%-40%,校外专家比列不得少于委员会总数20%,秘书1人。各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本系实际情况秉持教师可参与的原则,组建其他专业(指导类)委员会。

    2.系(部)教指委主任和委员由全系教师和学生代表推举产生,秘书由综合秘书担任,主要协助系(部)教指委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并负责与系行政、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联系。

四、工作制度 

1.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应建立如下材料:

(1)委员会档案;

(2)工作计划;

(3)每次活动记录材料;

(4)主要成果记录;

(5)其它相关材料。

2.系(部)教学委员会的决策原则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程序。

     3.若系(部)半数以上教师联名提议,系(部)可召开全系教工会议,对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重新推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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