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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实施方案(暂行)

时间:2016-05-24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都是面向全院各专业学生开设的以人文素质、艺术修养、科学素养、经济管理、科技发明与制作等内容的综合素质拓展类教育课程。目的在于丰富校园文化,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发展学生的特长,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加强学院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的选课及考核的规范化管理程度,特制定本方案。
    课原则
    1.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的选课对象为我院在校高职学生。入学第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选课学习。教务处负责安排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教学组织和考核学生按照个人基础、特长和兴趣选学。
    2.学生每学期最多只能选修1门公共限选通识课和1公共选修通识课,成绩合格每门记2个学分。在校期间学生可跨专业选修。
    3.某些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因教学需要或受教学设备的限制,由任课教师建议,经学院审核批准,在选课前公布限制人数(按各专业各年级人数比例划定)。

、开课条件
    1.讲授全院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他教师如在自己的专业方面或对所开设的选修课程有所研究,学术上有一定造诣,并能独立授课,有一定教学经验,经系部推荐,学院审定认为教学效果符合要求的,也可申报讲授。 

2.申报开设新的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以系为单位进行,各系要对申报教师和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申报的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必须具备讲授1-2门课程的教学经验,有课程简介、参考教材讲义,并必须具有不少于两位教师能够讲授。 
    3.申报讲授全院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的教师,需填写《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开课申请表》经系部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表和相关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及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批,然后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学院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课程名称、课程简介、教师姓名,供学生选择。

    、选课程序 

1.每学期第9周前,各系部组织教师进行课程开发,并到教务处主页上下载《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开课推荐表》,申报下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限选通识课或公共选修通识课
    2.10周,教务处及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系部所提交的拟开设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公布下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名称及课程简介。

3.11-12周,学院教师根据教务处公布的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信息,填写《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开课申请表》,由系部初审,教务处与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教师资格以及提交的相关授课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公布下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任课教师姓名、上课时间、地点,通知选课。

4.13周,各系组织学生进行网上选课。教务处按各门课程报名人数审核汇总后向全院学生公布。
    5.教师挂牌上课。公共选修通识课人数不足40人的课程暂缓开课,选报该课程的学生可改选其他课程;凡连续两个学期学生选修人数均不足40人的课程(以考核人数为准),将予以停开。
    6.选课名单一经确定,学生不得随意退选、改选或增选课程;个别确需变动者,应在开课后两周内到教务处申请办理有关手续,教务处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并通知学生所在教学系。教学班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提供给任课教师。
    7.公共选修课所用教材,由任课教师选定版本,报教务处审核批准,统一订购。
    四、纪律与考勤
    1.开课后,任课教师应按照学院教学各环节基本要求,认真组织教学。由各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教学班班长配合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勤。教学班班长由任课教师指定。
    2.学生请假必须凭请假条和有关证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次,由任课教师批准;请假一次以上,由学生所在系批准。每请假一次,要相应减去该学生考核成绩5分。
    3.学生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累计达三分之一者,均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4.任课教师随机点名累计三次旷课或教务处或任课教师所在系(部)抽查累计三次未到课者,取消其听课与考核资格,并通知学生所在系,予以通报批评。
    5.任课教师对学生必须严格要求,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填写考勤记录,在学期结束后连同学生成绩单交教务处存档。
    6.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开出后,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课或停课。确需调课或停课者,必须提前一周报教务处批准同意,然后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教学班学生。随意调课或停课以教学事故论处,并取消授课教师一年内开设公公共限选通识课或公共选修通识课的资格。
    五、课程组织、考核与成绩管理
    1.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的教学时间(含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自习时间,教务处负责编排课表,协调教室。

2.每门公共限选通识与公共选修通识课的结业考核方式可以以笔试、口试、论文、报告等形式进行,由任课教师确定并报教务处批准。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平时养成教育成绩占40%,期末考核成绩占60%

3.学生选课后必须参加考核,考核需在期末考试前两周内完成。课程考核前,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考核资格审查工作;考核结束后两周内,任课教师按规定及时在网上提交学生成绩并按授课班级和自然班级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存档,一份系部留存,并记入学生成绩卡。

4.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缺勤1/3学时者该科成绩记零分。考核不及格者,不安排重修和补考,不计入当学年不及格课程门数和学分数

5.学生不能在不同学期重复选择同一门课程,重复者按1门课程学分计算。

6.学生毕业时,公共限选通识课必须修满学院规定的学时和学分数,并由教务处负责审定学生公共限选通识课的毕业资格。

六、工作量计算
    1.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工作量计算办法参见《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每个教学班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人。
    2.教师授课期间每门课程必须完成2-3次的作业布置和批改,否则视情节扣减相应课时津贴。

七、附则
    1.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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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生毕业时,公共限选通识课必须修满学院规定的学时和学分数,并由教务处负责审定学生公共限选通识课的毕业资格。

六、工作量计算
    1.公共限选通识课与公共选修通识课工作量计算办法参见《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每个教学班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人。
    2.教师授课期间每门课程必须完成2-3次的作业布置和批改,否则视情节扣减相应课时津贴。

七、附则
    1.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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