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训前必须充分预习,认真阅读实训指导书,明确实训任务及要求,弄清实训原理与操作步骤,拟定好实训方案,做好分工,写好预习报告。
二、 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参加实训,不迟到、早退,迟到十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实训。不得在上课时随意进出实训室。服从实训教师的指挥与安排。
三、进入实训室后不得高声喧哗,追逐打闹,保持实训室安静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不在实训室吃东西,不做与实训无关的事情。
四、使用仪器设备前,必须熟悉其性能,预习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并在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指南,规范操作,养成爱护学校财产的良好习惯,出现人为丢失或故障者,按规定赔偿。
五、实训室仪器、设备、工具等设备均按序号固定摆放,按组分配,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搬动、拆卸、调换。对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范而造成事故者,应写出书面报告及检查,视情节轻重与对所犯错误认识程度按章处理。
六、实训中应注意观察实训现象,认真如实地记录实训数据,不得抄袭他人实训结果。实训记录必须经过指导教师检查,此记录附在实训报告后,作为原始记录依据。
七、实训结束后,关闭本组实训仪器等设备的所有电源开关。将仪器、设备、实训箱、工具、桌椅板凳等按要求整理妥当、摆放整齐,带走与实训室无关的物品,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八、实训完成后,应按格式要求认真书写实训报告,并按时交给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