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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实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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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16-12-05  来源:教务处   点击:

  一、认真搞好实训室安全防护,做到安全实训、文明实训,切实保障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二、实训室对易燃、易爆、有毒及辐射等有害物品要分类放置,并指定专人保管。

  三、实训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训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因为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损坏、药品泄漏及其它危害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

  四、严禁任何人在实训室内烧水、做饭、就餐、就寝、洗衣服及存放任何私人物品。

  五、实训室工作人员对所属实训室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特别是失火、失盗事故要及时报案,以便迅速处理。

  六、严禁与实训无关的人员随便出入实训室,不准学生在实训室自习,不准随便将实训室钥匙、仪器设备等交予学生管理,防止失火、失盗等意外事故发生。

  七、下班前,值班人员要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关闭门窗,认真检查有无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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