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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时间:2016-05-24  来源:教务处   点击: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及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制(修)订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以下原则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院培养学生技能素养、职业素养、人文素养“三位一体”的专科教育培养目标,结合学院“以学生未来为本,以教育品质为根,以人格素养培育为重,以技术传创为主”的办学理念,严格遵循高职教育教学的规律特点,坚持“宽基础、大专业、小方向”的总体原则与思路,在深入进行企业行业调研,掌握行业技术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做到课程体系的构建和课程教学内容的设置与专业培养目标和岗位核心能力紧密对接;专业基本能力与对应课程对接;岗位核心能力与核心课程对接。制定出符合高职教育规律特点,体现时代性与先进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基本要求  

   (一)各专业所有教师必须深入行业企业进行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收集行业专家和优秀毕业生对先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的信息反馈意见,形成调研报告,汇总信息资料,在此基础上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二)每个专业进行人才培养制(修)订时须借鉴3个以上兄弟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参考。

   (三)确定学生就业岗位(群),并对工作过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专业基本能力和岗位核心能力。

   (四)确定核心课程、支撑课程、拓展课程和相关课程,进行课程体系构建等方面工作。

   (五)对课程设置进行深入研讨,认真参考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专业简介》,设置各专业的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避免和消除专业之间课程设置相似或类同现象,对课程内容重复较多的课程进行整合或调整。

   (六)注重“专业群课程模块”建设,开发优质宽松的课程模块平台。

   (七)要重视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课程名称要规范,所设课程应符合能力培养和学习的要求,不开设脱离实际的课程。

   (八)注重不同专业通识课程建设,鼓励系部教师积极进行通识课程的开发。

   (九)课程的实践教学要充分结合我院的实际实训条件进行设计。

    三、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有关业务说明

   (一)周数分配

    各学期教学周数统一调整为18周;原则上,系部应在假期时间安排学生进行2-4周社会实践。

   (二)学时及课程门数

1.教学总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800学时,校内总教学学时数不超过1800学时,每个专业能力方向课程模块原则上不低于380学时,课程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5门,周学时数原则上不超过26学时。

2.课堂教学(含课内实验、实训、上机等)每16学时为1学分;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每周按30学时计,每周计1学分。

3.所有专业除毕业顶岗实习以外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必须在前5学期内完成,第6学期不安排课堂理论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包括入学教育、军训、公益劳动等)占教学总学时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三)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按照三个课程模块即公共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能力课程模块、素质拓展课程模块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公共基础模块  

    公共基础课模块即必修通识课模块,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山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安排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公共基础课由学院统一管理: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安排在第1学期开设,48学时,3学分;

   (2)《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安排在第2学期开设,64学时,4学分;

   (3)《安全教育》课程,24学时,2学分;

   (4)《大学人文》课程,48学时,3学分;

   (5)《计算机操作基础》课程,64学时,4学分;

   (6)《实用英语》课程,120学时,7.5学分;

   (7)《应用数学》课程,48学时,3学分;

   (8)《体育》课程,共72学时,4.5学分;

   (9)《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24学时,1.5学分;

   (10)军训及入学教育,共3W3学分。

     2.专业能力模块课程

专业能力课程模块包括专业群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同时每个系部的所有专业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大专业基础课,供学生必修;在实训条件满足的条件下,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核心课的实践学时原则上不能低于校内教学总学时的40%;在系部内专业方向课可允许学生选择非专业方向课程来代替;业能力模块课程由系部研讨制定。

    3.素质拓展模块课程

    素质拓展模块课程即选修通识课模块,包括人文鉴赏和专业能力拓展两部分,涵盖人文社科、自然科学、艺术素养、经济管理和各类竞赛、科技发明与制作等内容,课程总学时为128,学分为8学分,按学院《通识课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执行。

    三、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中的注意事项

    1.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培养目标、人才规格培养要求等内容的文字表达要简练、准确。

    2.强化生产实习和顶岗实习教学环节。所有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按学院统一要求明确列出三个实习(认知实习、生产实习和顶岗实习)的时间,周数、学分等内容。其中各专业认知实习为1W,安排在第一学期;生产实习为4W,安排在第二学年;顶岗实习原则上26W,安排在第五学期10周以后。为保证落实教育部高职学生必须达到有半年以上顶岗实习的要求,所有专业必须按照每20个毕业学生建立1个顶岗实习基地。保证80%的毕业班学生能成建制的进行顶岗实习。

    3.所有课程的考核方式为平时养成教育考核加理论技能考核,理论技能考核形式包括项目、任务、作品等形式的过程考核和综合考核;以过程考核方式进行的课程可结合教学进程自定时间进行;以综合考核方式进行的课程原则上安排在学院规定的考试周进行(各专业的核心课程原则上必须安排在考核试周进行),原则上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必须进行期末综合考核。

    4.明确毕业合格标准。在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素质要求中要明确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习与训练,各科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四、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程序

1.教务处根据有关规定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原则意见及具体要求。

2.各系部须认真学习理解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广泛进行调研,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进行安排。

3.各系部及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充分论证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课程内容等具体问题。

4.由系部负责、教指委组织制定,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信息反馈,经修改调整后报主管院长审核后下发执行。

五、格式及字体要求

标题:***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黑体三号,加粗,居中),段前0.5,段后1

一级标题:左缩进两格,微软雅黑四号,加粗,段前0.5,段后0.5

内容:字体为小四号微软雅黑;

行间距为1.5倍;

页面为A4纸,页边距为:左2.6cm; 2.2cm; 2.6cm; 2.2cm;  

专业教学进程表尽量在一页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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