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返回主站

教学改革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建设 >> 教学改革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 申报工作暨省级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1 胡冰涛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大学  胡冰涛 点击: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

申报工作暨省级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

为表彰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取得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广大教师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开展首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参照《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运大教〔2023〕5号)。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教学成果奖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

2.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2)。

(二)以上材料请按《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附件3)填写(各一式3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

2.不符合教学成果奖评选对象、内容与时限的;

3.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

5.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工作要求

1.开展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至少申报两项,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部门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推荐申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鼓励各职能处室积极挖掘、凝练成果。

2.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将本部门教学研究水平高,实践效果显著,有创新、有突破、有推广价值的教学研究成果推荐出来。在评审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

四、工作程序

主要事项

时间

教学成果奖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2)

3月7日

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

3月17日

材料初审

3月20日

择优遴选培育和申报项目,请相关领域专家重点指导

3月24日—省厅通知下发

根据省厅申报数量要求和学校遴选项目数量,推荐申报

按照省厅通知时间执行


材料报送地址:教务处915

联系人及电话: 胡冰涛  18847150143

邮箱:1456767472@qq.com

附件:1.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意向汇总表(部门)

          3.《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

教务处

2023年3月1日

分享到:
发布者:胡冰涛  编辑:席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