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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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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录入实践教学工作量及申报临时工作量的通知

时间:2016-09-27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各系部:

根据工作量系统及教学工作进程安排,本周开始录入实践教学工作量及申报临时工作量,请各系部通知相关教师登录系统对实践教学工作量进行录入,并对本学期的临时工作量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实践教学工作量录入

1.整周实训、课程设计由主讲教师进行录入及课时分配;顶岗实习、专业综合能力训练由教研室主任进行录入及课时分配;任课教师登录之后可查看到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

2.登录系统,点击实践教学工作量-新增,根据提示进行录入,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保存后发现有误,可删除此项记录进行重新录入;保存后无误的点击提交,提交之后不能再进行删除操作。

3.主讲教师、教研室主任录入、提交完成之后,进入系部审核阶段。系部审核由教学主任进行。审核无误的点击通过,并输入审核意见;审核有问题的点击退回并输入审核意见。

4.教师登录工作量系统之后可查看到系部的审核意见,系部审核退回的信息记录主讲教师、教研室主任可删除此条信息之后进行重新录入并等待审核。

二、临时工作量申报

1.临时工作量是指除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监考之外,教师学期中有其他的临时工作需申请工作量补贴的项目、内容;

2.登录系统,点击临时工作量-新增-输入申请内容、申请理由及申请学时-保存(保存后发现有误,可删除进行重新录入;保存后无误的点击提交,提交之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及删除操作)。

3.教师提交之后将申报临时工作量的相关作证材料提交至教务处,进入教务处审核阶段,教师可在系统上查看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则临时工作量产生,审核退回的信息教师需根据审核意见删除或重新申报。

三、时间安排

1.主讲教师、教研室主任录入阶段:928-109日;

2.系部审核阶段:1010-1016日;

3.教务处审核阶段:10.17-1024日。

录入过程中有问题的系部或教师联系教务处李晓娟,电话:151350466336899)。

  

                                            教务处                                

                                        201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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