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第三次学生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系:
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周历,定于第13周(11月28日—12月2日)进行本学期第三次学生满意度调查工作。此次学生满意度调查继续采用网上调查的方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价对象:本学期承担15、16级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已开课)。
二、参评对象:15、16级所有学生。
三、工作要求:
16级学生此次为入校后第一次参与满意度调查,各系要充分做好学生满意度调查的宣讲工作及操作流程培训,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学生满意度调查网上操作步骤
输入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进入学生信息服务平台——点击学生满意度调查——进入学生满意度调查界面——对本学期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按调查指标逐项进行评价(各指标均有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选项,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时点击确定的选项即可)——评价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
另:点击“学生满意度调查完成情况”,输入相应的学年、学期、评价次数即可查看“学生满意度调查完成情况”。
教务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