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学活动中学生养成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职业素养,提高学院的办学质量和水平,学院决定加强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职业素养的重点培养和训练,以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就业能力。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学院、学生、学习”的“三学”院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习惯开始,在教学活动中培养和训练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从建立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开始,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从而达到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就业能力,提高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竞争力的目的。
二、具体实施办法
1.加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行为规范的培养和训练。由教务处制定《学院教学活动学生行为规范》(附件1)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高职院校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由学生处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规范,在各项教学活动中严格遵守行为规范。
2.加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遵守行为规范情况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1)由教务处在制定《学院教学活动学生行为规范》的基础上制定《学院教学活动学生行为规范考核标准》(附件2)。
(2)为帮助和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习惯,进行职业素质养成教育,建立“违规计分制”的制度。由任课教师对学生在课程中违反行为规范的情况按制度要求计分,填写《学生违规计分通知单》(附件3), 并及时通报学生本人,上报系部。该通知单一式三份,系部、教师、学生各一份。
(3)学生在教学活动中首次违反行为规范按《学院教学活动学生行为规范考核标准》计分,同一行为第二次加倍计分,第三次在第二次的基础上加倍计分。
(4)在课程学习过程中记录分值累加达到15分的将取消该门课程的学习资格,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填写《学生停止课程学习通知单》(附件4),并及时通报学生本人,上报系部、教务处、学生处。该通知单一式五份,系部、教师、学生、教务处、学生处各一份。
(5)凡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因违规计分超过15分而被取消学习资格的,取消本学年其三好学生和各种奖励的评选资格,不具备获得奖助学金的资格。学生干部出现上述情况者,除上述处理外还将取消其学生干部资格。
(6)凡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因违规计分超过15分而被取消学习资格的,不具备参加对教师评教的资格。
(7)凡因计分满而停止本门课程学习的学生,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参加课程的重修。
3.改革对学生成绩的考核方式和评定方法。
(1)本方案实施后,原成绩评定办法中规定的平时成绩一律取消。学生缺勤情况(不含病假缺勤)做违规计分处理。
(2)凡具备条件的课程逐步取消期末一次性考试,改为能力达标学分考试。
4.学生违规计分由任课教师或相关教学组织者按规定、按要求负责具体实施。
(1)所有任课教师或教学组织者都必须按要求、按规定、按学院统一格式对违规学生填写《学生违规计分通知单》,并及时通报学生本人,上报系部。对在课程学习过程中记录分值累加达到15分的学生填写《学生课程停止学习通知单》,并及时通报学生本人,上报系部、学生处、教务处。
(2)对于违规计分的学生,教师应在课堂上告知学生,并在班级进行公示。对于计分有异议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诉。
(3)任课教师或教学组织者在本课程结束2日内填写好《学生违规情况登记表》(附件5)一式三份,其中教务处、系部和教师本人各一份。
(4)任课教师或教学组织者未按规定要求无作为者,将由教务处视情况对其做出通报、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相关处理。
三、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教学活动中学生养成教育的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教学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具体组织实施,由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具体负责。
1.由教务处制定《学院教学活动学生行为规范》和《学院教学活动学生行为规范考核标准》等相关制度。
2.由教务处组织各系部对全体任课教师或相关教学组织者进行《学院教学活动学生行为规范》和《学院教学活动学生行为规范考核标准》的学习,做到每个教师能认真理解,并能按要求认真执行。
3.由学生处组织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和相关人员对学生进行《学院教学活动学生行为规范》和《学院教学活动学生行为规范考核标准》的学习,做到每个学生都能认识到践行学院教学活动行为规范的重要意义。
4.由教务处负责对各系部及任课教师执行《学院教学活动学生行为规范》和《学院教学活动学生行为规范考核标准》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系部执行制度情况和进行学生养成教育情况及时总结和通报,对未按规定要求无作为的系部和教师提出相应处理意见。由人事处和高教研究室负责对教务处、学生处组织实施该项工作的情况和对各系部开展情况的总结和通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由教务处、学生处及系部相关人员组成养成教育计分申诉委员会,负责对计分有异议的学生申诉进行调查和审议。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王复兴
副主任:刘怀瑞 张宏波
成 员:杨春华 王晓东 黄晨 贾虎耀 郭瑞苗 张宝宝
6.由学生处负责对因违规计分停止课程学习的学生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教务处负责对停止课程学习的学生安排重修。
附件:1. 学院教学活动学生行为规范
2. 学院教学活动学生行为规范考核标准
3. 学生违规计分通知单
4. 学生停止课程学习通知单
5. 学生违规情况登记表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