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积极备战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山西省第十七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学科竞赛,争取获得优异成绩,经研究决定,暑期组织各赛项进行集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赛项
1.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山西省第十七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3.其他经教务处审批同意的学科赛。
二、集训要求
1.确定集训师生。集训学生人数按照该赛项参赛人数不低于1:2比例进行选拔,6月28日中午12:00将附件《2023年暑期技能大赛集训统计表》交教务处李晓娟,由教务处统一向学校和集团立项。
2.提交集训方案。7月5日前,各院(部)组织集训赛项根据赛项竞赛规程合理确定训练内容,优化集训方案,明确集训地点、集训时间、集训内容、获奖目标、指导教师,以及院(部)负责人员安排等内容,暑期集训方案由院(部)院长(主任)负责审核,确保科学、可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3.做好考勤管理。暑期集训期间,各院(部)要加强训练期间的考勤管理,实行每日上午、下午、晚上签到签退制度。
4.实行统一用餐。暑期集训期间,为保证学生饮食安全,实行统一用餐(用餐标准为35元/天/生)
三、其他要求
1.院(部)是暑期集训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院(部)均要按照训练计划和训练技术标准做好检查指导和关心爱护学生工作。
2.各院(部)要组织召开集训动员会,传达集训要求。指定专人(集训负责人)总体负责本院(部)集训工作的管理,集训结束要及时做出总结,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切实取得训练成效。
3.做好训练宣传,挖掘集训期间训练团队和个人冒酷暑、练技能涌现出的成长故事和感人事迹。
4.请各院(部)暑期集训负责人和各集训赛项指导教师加入“2023年暑期集训”企业微信群。
教务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