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巩固岗位实习成果,使岗位实习工作质量再上台阶,根据学校《运城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运大教〔2022〕17号)《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岗位实习的通知》(运大教函〔2022〕26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岗位实习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对象
1.优秀实习组织单位:智能学院、健康学院、文旅学院、信创学院、建工学院。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在本学年中指导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3.优秀实习学生:参加岗位实习的2023届毕业生。
二、评优标准及名额
1.优秀实习组织单位:按照附件4《岗位实习工作优秀实习组织单位评价细则》进行推选,名额不超过2家。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照附件5《岗位实习工作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要求》进行推选,名额不超过各学院岗位实习指导教师总人数的10%。
学院 | 指导教师人数 | 推荐名额 |
智能学院 | 20 | 2 |
健康学院 | 7 | 1 |
文旅学院 | 35 | 4 |
信创学院 | 28 | 3 |
建工学院 | 17 | 2 |
合计 | 107 | 11 |
3.优秀实习生:按照附件6《岗位实习工作优秀实习生评选要求》进行推选,名额不超过各学院岗位实习人数的10%。
学院 | 参与实习人数 | 推荐名额 |
智能学院 | 330 | 33 |
健康学院 | 839 | 84 |
文旅学院 | 360 | 36 |
信创学院 | 561 | 56 |
建工学院 | 190 | 19 |
合计 | 2280 | 228 |
三、评选程序
1.参评优秀实习组织单位的学院需按照附件1准备相关资料并报教务处,学校组织评审团进行评定。
2.参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人员,由实习指导教师本人填写附件2并报所在教研室、学院审核,学院以部门为单位按要求向教务处报送推荐材料,学校组织评审团进行评定。
3.参评优秀实习学生人员,由实习学生本人填写附件3,经指导教师、学院推荐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审核,证书评选后随毕业证发放。
4.6月20日前,各学院提交评优材料。材料包括:《岗位实习工作优秀组织单位提交材料目录》(附件1)中的相关材料、《岗位实习工作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2)及所指导所有学生的实习方案、《岗位实习工作优秀实习学生申报表》(附件3)及实习总结报告。
纸质评优材料一式两份,同时上报所有评优材料的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飞飞
联系电话:15386899017
报送地址:图书馆915室
电子邮箱:381188539@qq.com
附件:1.岗位实习工作优秀组织单位提交材料目录
2.岗位实习工作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
3.岗位实习工作优秀实习学生申报表
4.岗位实习工作优秀组织单位评价细则
5.岗位实习工作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要求
6.岗位实习工作优秀实习生评选要求
教务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