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职〔2016〕1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44号)精神,我省组织各有关高等学校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zyyxzy.cn),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及其附件《新旧专业对照表》,对各校设置的专业进行了新旧对照、整理及备案。
现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对照整理情况结果公布如下,从2016年起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计划编制、招生录取、事业统计、毕业证书发放等工作按《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目录(2016年)》执行,现有在校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
附件列表:
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目录2016年.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