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校内职称申报条件及评审办法》(运职院字[2011]88号)文件的要求,本年度的校内职称评审工作定于即日起进行,学院符合校内职称评审(认定)条件的教师,请于10月15日前将文件要求的申报提供材料及教师职称评审表两份交到教务处师资科参加评审,过期不候。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1年9月28日
上一条:关于本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时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1年山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