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实施方案(运职院人〔2016〕1号)中培训考核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教学实践能力考核中教师试讲评价部分考核做如下安排:
一、考核对象
所有参加2015年岗前培训的教师。
二、考核方式
通过随堂听评课或集中听评课的方式考察参加培训教师的教学基本能力及实现教学目的、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
考核分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进行。
专任教师:由系部教指委对参培教师进行考核并打分,考核可采取随堂听评课,也可采取集中听评课的方式进行;
兼职教师:由教务处组织评委进行考核并打分,其中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采取随堂听评课的方式进行,本学期不承担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采取集中听评课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相关事项
1.考核时间为3月28日-4月8日。专任教师考核时间由系部安排;兼职教师考核时间由教务处安排,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各系部于3月25日之前将具体考核方案及时间安排交教务处;
3.参加考核的教师需提交当次课的教案及电子课件;
4.采取集中听评课方式进行考核的兼职教师讲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四、考核成绩
1.本项内容的考核得分为评委打分的平均分(评价表附后);
2.考核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使用按学院要求进行折算;
3.各系部于4月8日17:00之前将最终考核成绩及原始考核档案一并交教务处。
附件:岗前培训教师教学评价表
教务处 人事处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