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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0-05-25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管理与教学运行管理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同时也为了掌握教师教的情况及学生学的情况,了解教学运行动态,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决定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二级学院(部)自查与教务处检查相结合,以各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二、检查时间

各二级学院(部)制定自查计划和听课计划,并于5月15日11:00前报教务处备案,二级学院(部)教学查时间为510日—15,教务处检查时间为5月18-19日。

    三、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内容

    1、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案(包括实验实训教案在内)授课计划表等。

2教学进度:教学进度是否与授课计划表相符。

3、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及教研室活动内容和记录。

4、教学秩序:教师是否准时上课、下课现象,是否有教师随意调串课现象。学生迟到、请假、旷课等日常教学检查记录情况。

5、课堂教学情况:教学内容的宽度、广度、深度是否得当,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使用是否合理(可与学生座谈了解)

    6、担任同一门课程的不同教师是否同一教学大纲、同进度集体备课、同一考试命题

    7、听课和教学质量检查要求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管理人员、任课教师要深入课堂听课,组织集体听课,课后进行集体评议,找差距,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听课记录交二级学院(部)汇总后,报师资科存档。

8、教师作业布置量及批改情况。原则上每门课留5份作业放入班级档案。

9、学生学习状况:与学生处紧密配合加强学风建设,检查学生的课堂出勤率、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学习效果和班级学风建设等情况。

10、实验实训方面的检查,实验课的课时量与教学计划是否一致、实验设备与教学内容能否匹配、实验实训工作日志、设备借还记录、实验实训报告书、设备台帐。

四、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及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联会议,了解教学运行及教学秩序情况,二级学院(部)内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学管理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拿出具体改进意见和措施。

2、全院教师要认真按照教学检查的内容完成各项检查任务。并将本学期教学检查的内容和结果上报教务处,学院将进行全面总结并进一步提出教学质量管理要求。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汇总表于5月15日上午11:00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可作适当的文字说明)

 

 

 

 

 

                                                教务处 

                                             201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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