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纲领性文件,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条件。专业培养方案既应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应不断地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突出高职教育特点,适时地进行修订。为了进一步做好2011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求各系在修订过程中结合评估标准,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认真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要求,现提出修订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请各系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1、修订专业培养方案应按照教育部教高[2000]2号、[2004]1号和[2006]1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结合我校实际,认真修订,体现特色。
2、高职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够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因此使学生具备与高等教育相适应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相应职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工艺,就应当作为我们修订专业培养方案的目标和评价标准,也是制定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
3、要充分体现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以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分析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以较宽的知识面和较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区别于中等职业教育。
二、制订、修订专业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1.市场调研原则
制订专业培养方案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专业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2.系统设计原则
制定或修订专业培养方案一定要坚持整体思考系统设计的原则,保证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要讲课内课外统筹安排,全面考虑。从市场需求,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内容取舍,课程标准,教学方法,各种保障措施等都能相互支持,经得起质疑与论证。
3.应用性与针对性原则
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培养方案。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突出实践能力原则
制订专业培养方案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尽量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实验、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
5.工学结合原则
工学结合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本途径,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行业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有条件的系应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
6.实际出发原则
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各系应根据本校的现有教学资源和可利用社会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制订专业培养方案,积极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特色。
三、基本要求:
1、 修订专业培养方案的程序:
(1) 学习理解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2) 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要求附人才市场需求调查表原始材料);
(3) 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培养目标,基本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
(4) 各系主持修订专业培养方案;
(5) 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经主管院长签字后执行。
2、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培养目标有准确的职业定位,能主动服务于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知识能力素质等规格表述清楚,与培养目标一致,操作性强。(要与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有专家参与讨论的原始记录)
3、课程设置与课程结构体系:课程设置要依据职业能力培养需要;课程体系与结构设计要充分体现就业导向、能力本位的人才培养特点,并形成职业能力培养系统化课程,高技能人才的特征明显。避免课程因人而设。
4、实践课程与职业证书教育:实践课程突出,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相互融合,体现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专业培养方案能够引入职业资格恰当、技术含量较高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有效实施“双证书”教育。
5、课程开发和课程整合:课程整合充分满足专业教学需要,能够自行开发课程。
6、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培养方案规范、稳定,并具前瞻性,以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专业培养方案,并形成了专业特色,能够及时主动对经济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做出反应。
7、教学进程总体安排,以表格形式体现
8、要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意见
四、专业培养方案的构成
1、专业培养方案的内容(附件1)
2、专业培养方案中应有社会需求分析和专业指导委员会意见。
3、教学可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课程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4、在“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中,除最后一学期外,其它学期理论教学一般都按16周安排;剩余时间用于安排课外学时的实践教学。
5、理论教学周+实践教学周=本学期教学活动总周数(不含考试和机动周)。
6、三年制专业的课内总学时一般以1600-1800学时为宜。
7、三年制专业的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0%。
五、时间要求:
要求各系于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2011级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附: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1级专业培养方案格式样表
教务处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