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第二次学生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系:
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周历,定于第八周(10月24日—10月28日)进行本学期第二次学生满意度调查工作,工作方式及要求同第一次通知内容,请各系本着为老师负责、为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
结合第一次开展情况,有一点需各系在组织开展过程中注意,即未开课提醒——提醒学生在评价时,对未开课的课程任课教师不用进行评价。(因运行表上标注开课时间为教学周,而系统时间为标准时间,无法融合,因此按开课时间显示需评课程暂时无法实现。)
教务处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