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检查与考核办法》,结合本学期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定于第11-13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检查主要围绕教师教学文件、听评课及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实践教学执行情况展开。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要点
1.2023-2024-1教师教学文件
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进度和授课计划吻合情况,教师教学文件的齐全性、一致性及规范性。
2.听评课及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①同行评教开展情况
②院部督导工作计划与落实情况
③教研活动计划与实施情况
3.实践教学执行情况
①实训项目开展情况
②实训课表执行情况
③实验报告填写与批改
④实验室日志
二、检查方式
采取院部全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院部层面主要围绕教师教学文件、听评课及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实践教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学校层面由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院部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抽查。
三、检查时间
院部检查:11月10日-11月17日(第十一周至第十二周)
学校检查:11月20日-11月24日(第十三周)
四、工作要求
1.各院部于11月17日上午12:00前将自查统计表、自查总结交于教务处裴亚萍(电子版和纸质版)。自查总结需包含自查安排、检查总体情况、发现的优秀典型、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效果等。
2.各院部要进一步强化院部质量保障主体意识,充分发挥院部督导委员会力量,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安排及落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跟踪整改,通过规范检查促进内涵建设。
附件 2023-2024-1院部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