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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实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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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岗位实习评优工作的通知( 运大教函〔2023〕23 号)

时间:2023-05-31 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教务处 点击:

各学院:

为巩固岗位实习成果,使岗位实习工作质量再上台阶,根据学校《运城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运大教〔2022〕17号)《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岗位实习的通知》(运大教函〔2022〕26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岗位实习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对象

1.优秀实习组织单位:智能学院、健康学院、文旅学院、信创学院、建工学院。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在本学年中指导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3.优秀实习学生:参加岗位实习的2023届毕业生。

二、评优标准及名额

1.优秀实习组织单位:按照附件4《岗位实习工作优秀实习组织单位评价细则》进行推选,名额不超过2家。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照附件5《岗位实习工作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要求》进行推选,名额不超过各学院岗位实习指导教师总人数的10%。

学院

指导教师人数

推荐名额

智能学院

20

2

健康学院

7

1

文旅学院

35

4

信创学院

28

3

建工学院

17

2

合计

107

11

3.优秀实习生:按照附件6《岗位实习工作优秀实习生评选要求》进行推选,名额不超过各学院岗位实习人数的10%。

学院

参与实习人数

推荐名额

智能学院

330

33

健康学院

839

84

文旅学院

360

36

信创学院

561

56

建工学院

190

19

合计

2280

228

三、评选程序

1.参评优秀实习组织单位的学院需按照附件1准备相关资料并报教务处,学校组织评审团进行评定。

2.参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人员,由实习指导教师本人填写附件2并报所在教研室、学院审核,学院以部门为单位按要求向教务处报送推荐材料,学校组织评审团进行评定。

3.参评优秀实习学生人员,由实习学生本人填写附件3,经指导教师、学院推荐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审核,证书评选后随毕业证发放。

4.6月20日前,各学院提交评优材料。材料包括:《岗位实习工作优秀组织单位提交材料目录》(附件1)中的相关材料、《岗位实习工作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2)及所指导所有学生的实习方案、《岗位实习工作优秀实习学生申报表》(附件3)及实习总结报告。

纸质评优材料一式两份,同时上报所有评优材料的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飞飞

联系电话:15386899017

报送地址:图书馆915室

电子邮箱:381188539@qq.com


附件:1.岗位实习工作优秀组织单位提交材料目录

2.岗位实习工作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

3.岗位实习工作优秀实习学生申报表

4.岗位实习工作优秀组织单位评价细则

5.岗位实习工作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要求

6.岗位实习工作优秀实习生评选要求


教务处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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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教务处  编辑: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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